德迷小天王 发表于 2018-7-26 11:26:41

合法楼房被拆,房主还没签字同意 拆迁办:误拆了

原创 江苏新闻 2018-07-26 10:57:2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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据江苏公共·新闻频道《新闻360》报道:南京市民潘女士向记者反映,自家位于栖霞区龙潭街道龙潭村的房子需要拆迁。而当地房屋征收部门在没有和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,就把房子给拆了,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?【拆迁单位表示系误拆】潘女士告诉记者,今年三四月份的时候她接到通知,自己位于栖霞区龙潭街道龙潭村龙洲圩148号的房屋需要拆迁。5月份,当地相关部门发布了搬迁公告,之后潘女士一家就搬离了房子,并和当地房屋征收部门协就拆迁补偿事宜进行了协商。http://p3.pstatp.com/large/pgc-image/1532573625970d14d5456b6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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然而就在7月23号,让她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。当时,邻居意外发现潘女士家的房子竟然被拆了!潘女士表示,自家的混凝土结构二层小楼是有房产证的,都是合法的面积!自己还没在拆迁协议上签字,房子就被拆了,这是怎么回事呢?潘女士找到了负责此次拆迁的施工单位,一位负责人承认,房子确实是他们拆的,可能是被误拆了。这个说法让潘女士不能接受,因为早在6月4号,拆迁施工单位就在未经同意的情况下,拆过她家的门窗,当时也说是误拆。http://p9.pstatp.com/large/pgc-image/153257362569032fbba778f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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潘女士说,6月4号当天还报警了,同时也拍照取证了,并且通知了拆迁办和村领导。拆迁队以误拆为理由,这个事情当时就不了了之。一连两次都说是误拆,这让潘女士怀疑,是不是拆迁施工单位有意为之呢?为了弄清真相,潘女士找到了南京栖霞区龙潭街道。http://p3.pstatp.com/large/pgc-image/15325736253321f4e860112

南京市栖霞区龙潭街道龙潭村村主任陈道胜说,在这个过程当中,街道没有发任何通知给拆房队说潘女士家的房子可以拆了,更何况潘女士家的协议还没签。陈主任说,正常的流程是,和户主签订协议之后,街道就会把名单发给拆迁办,这样才能拆房子。龙潭村的这位负责人和龙潭街道的工作人员都表示,潘女士家的房屋被拆,他们并不知情;并且街道也没有介入。【房屋征收办:拆迁工作有瑕疵 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】负责这次拆迁的征收单位,南京经济开发区征收办则表示,拆迁施工单位的做法不符合正常的拆迁程序,事情发生后,他们已经开始着手调查。http://p1.pstatp.com/large/pgc-image/153257362594683698d37e3

南京经济开发区征收办工作人员王强说,一般都要办理房屋交接手续,户主同意拆迁了,在交接单上签过字;然后施工单位拿这个交接单,再签字,这样就完成了交接手续,才能去实施拆除房屋。王强表示,施工单位对这个房子进行了误拆,工作上面存在一些瑕疵问题。这位工作人员表示,具体情况调查清楚后,他们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。就潘女士房屋被拆一事,南京经济开发区征收办也给出了相关解决方案。第一会责成施工单位,对她这个房屋在最大限度的情况下进行还原复原;第二会跟户主进行协商,争取把补偿工作做下去。http://p9.pstatp.com/large/pgc-image/1532573626313c5f514b9d5

没有征得房主同意,也没有得到法院的裁定,拆迁施工单位将潘女士的房屋直接拆除,这已经涉嫌违法,就应该承当相应责任。而南京经济开发区房屋征收办,作为拆迁工作的管理部门,对于拆迁施工单位的监管显然并不到位。希望他们能尽快查清并公开事实真相,给潘女士一个说法。(本条新闻版权归江苏省广播电视总台所有,转载请注明出处)


德迷小天王 发表于 2018-7-26 11:27:49

呵呵,哪儿都这一说词。政府说你房子合法就合法,说违建就违建。违建的只按照违建房赔偿,赔偿不了几个毛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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